癔症的诊断依据是什么
抑郁症的诊断有知识性和排除性两种诊断依据,因此,诊断本症必须详询病史、症状演变进程,与疾病发生发展有关因素;认真分析症状的起因,性质和特征;详细查体和必要的辅助检查,以排除其它疾病;尤其是儿童和中老年首次出现发作者,或与某些躯体器质性疾病并存时,更应慎重。不能仅根据病前有精神因素与暗示治疗有效而作出诊断,客观地估计精神因素和暗示性在每例患者的发病、治疗与转归上实际意义是十分重要的。那么,癔症的诊断依据是什么呢?
癔症疾病诊断依据:
1、明显的精神因素及由此引起的强烈情感体验。
2、症状的产生和消失与暗示,自我暗示密切联系。
3、急性起病,症状多样。检查未发现与躯体症状相应的阳性体征和器质性病变的证据。精神症状常有表演和夸张的特点,带有鲜明的情感色彩。
4、病前性格特点,即往类似发作史,阳性家族史及年龄与性别均可作参考。
5、排除脑及躯体器质性疾病,反应性精神病,情感性障碍和精神分裂症。
特别提示:癔症的第一次发作,绝大多数是在一定的精神刺激下发病的,以后遇见类似的刺激,或在病人回想起这种刺激的情况下,也可以促使癔症再发。此外,癔症所出现的各种表现,不论是感觉障碍、运动障碍、内脏病变等,其临床症状常是多变的,易通过暗示而改变病变表现的程度、范围,而且这些病变表现常不符合人的解剖生理上的特点或疾病的固有规律,而这些对于正确判断癔症是很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