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是区别于
手术的,它有自己的一个适应症和禁忌症。如果要想使用药物流产,首先必须要满足:第一是停经天数,不能够超过49天,小于等于49天。第二,患者的年龄必须要小于40岁。在这样的条件下,再确定是宫内孕,B超显示是宫内妊娠,才可以使用药物流产,所以它是有条件的。但是对于药物流产,还有一些禁忌症,比如患者本身就有一些哮喘、
青光眼的毛病,使用的这个药可能会对疾病有加重,或者会诱发这些疾病。那么可能就不建议患者使用药物流产。比如有一些患者是带器妊娠,以前上过环,带环又
怀孕了。这个时候想用药物来流产,可能就不可以。因为环在子宫里边,通过药物打不下来,只能通过手术。所以药物流产是有条件的,而且在临床上有适应症,也有禁忌症。所以需要计划生育的大夫来做决定,来给病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