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海英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主任医师
散瞳验光主要用于以下情况:(1)12岁以下的小孩.因为其调节作用很强,验光如果不散瞳,误差会很大.(2)12~40岁的近视,远视或散光患者,原则上第一次验光都要散瞳,第二次验光时,如度数改变不大,可根据原来的度数进行小瞳验光后加减.(3)眼底和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散瞳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者.(4)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高度近视,高度远视或高度散光,近视或远视合并散光.(5)青少年视力不稳定,视力一会儿好,一会儿差,怀疑为假性近视者.这种患者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随之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