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更名的药物有(括号内为新名称):11.玉屏风散(玉屏风颗粒)、26.莲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胶囊)、44.胃气止痛丸(良附丸)、54.蜜炼川贝批杷膏(蜜炼川贝枇杷膏)、60.精制咳嗽痰喘丸(京制咳嗽痰喘丸)62.紫雪散(紫雪颗粒)78.生脉饮颗粒(生脉饮)、100.愈凤宁心片(愈风宁心片)133.尫痹颗粒(尪痹颗粒)141.大柴胡丸(小柴胡汤丸)153.京万红烫伤膏(京万红)、156.紫草油膏(紫草油)、178.骨痛贴膏(骨通贴膏)、187.妇科痛经丸(妇女痛经丸)、194.野菊花栓剂(野菊花栓)、197.妇炎康栓剂(妇炎康栓)、207.小儿感冒冲剂(小儿感冒颗粒)、208.保婴丹(保婴散)、210.导赤丹(导赤丸)、214.小儿止咳化痰冲剂(小儿化痰止咳冲剂)、229.西瓜霜粉剂(桂林西瓜霜).此外,在参考目录中删除了45.桑螵蛸散、161.鸡眼膏两种药物.同时,新更名的良附丸变更为医保药物。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于2007年9月6日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目的是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规范社区诊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