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同行圈里在讨论一个热点话题,和每个医生都息息相关。即新《医师法》落地,医师增加执业范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按新办法还是照旧法执行?
新《医师法》落地 多专业注册开新口
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医师法》,第十四条中提到, “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
这句话虽然简短,但隐藏的机会盒子已经被有心的从业者打开。
一名拥有多年儿科执业经验的基层医生,加注执业范围的需求,就是在新法颁布后发现的。
他告诉基层医师公社,站在医生角度来说,这种操作无疑是利好有干劲、想突破职业瓶颈的同行,实现更多的劳务价值,对医生群体来说,“诱惑”很大。
除此之外,加注新执业范围意味着开辟了多点执业的另一种形式,院方能干涉的地方相对有限,执行起来难度较小。
目前唯一要解决的问题是,地方是否按新办法执行。
旧办法还是新办法?
为解决如何加注执业范围的问题,王曦相继咨询了当地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得到的答复为:
受疫情影响,地方细则出不来,今年按新办法执行仍比较困难。现阶段只能按照老办法,变更执业范围。
这里提到的“老办法”指的是2001年原卫生部下发的暂行规定: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财政部,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简而言之,新增执业范围实现不了,只能变更至别的专业,且执行相对容易的途径,也需要两年时间。
加注执业范围有先例 仅限基层医生
十七年后,关于证书加注执业范围的探索,河南省迈出了第一步。
2018年8月,河南省卫健委下发《关于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推进医师多专业注册的通知》。
图片截图来源:河南省卫健委官网
文件明确, 以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作为主要执业机构的临床、 口腔、公共卫生类,加注专业大致分三种情况:
第一,首次注册,鼓励注册同一类别1-3个专业;
第二,已执业医师只注册一个专业的,可加注同一类别1-2个专业。
第三,临床医师参加儿科、精神科、全科医师等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在原有执业范围上加注相应专业。
2018年11月,国家两部门发布《关于优化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准入服务的通知》, 首次在国家层面放开医师多专业注册。
该《通知》提出,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3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基层医师公社在某业内人士处获悉,国家虽然鼓励基层医生注册多专业,但没规定办理细则,所以各地理解和执行的不一样。
所以目前县级和县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医师注册多专业难度相对较小,但也需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流程。而基于新《医师法》后所有医生加注新专业的具体要求,仍需等待地方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