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10月11日晚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发行价格为11.15元/股,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行数量为2104.059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460.2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两家潜在认购方最终爽约,导致实际募资规模仅为原计划募资上限62712万元的31.4%。而新华制药股价最近持续走高,11日收盘价达到17.44元/股,参与认购方账面浮盈已高达56.21%。
根据公告,此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的认购对象是新华制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山东聚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出资3467.3万元和19992.96万元。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为492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2人;山东聚嬴的资金则主要来自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预案(二次修订稿),认购对象为新华制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聚赢产业基金、北京信诚达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1号基金和重庆宝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投资1号基金共4名投资者,募集资金上限为62712万元。但在最终认购过程中,重庆宝润私募投资1号基金于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前出具说明函,不再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信诚达融私募投资1号基金未能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在缴款期限截止前将认购款项缴纳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户。
市场人士分析,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的变化可能是相关机构爽约的一大原因。梳理公告发现,公司最初确定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9.36元/股。此后该底价除息后下调到9.34元/股,但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仍为9.36元/股;2016年度再次分红除息后,发行价调整为9.34元/股;2016年9月14日,公司董事会确定,若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最终,公司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为2017年9月20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为11.15元/股,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11.15元/股。
根据此前预案,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为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资净额为2.23亿元,不足5.5亿元,因此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