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椎病复发的原因
传统理论认为,颈椎病分为颈型、神经根型、椎动脉型、交感型、脊髓型、混合型等不同的类型。许多人都习惯于对号入座地把自己的颈椎病与书本里的某一个类型机械地划上等号,而根本看不到各型之间的关系,看不到此病的过去、当下与未来的关系。殊不知,颈椎病的发生是一个由轻到重危及不同的组织、产生不同症状的过程。
颈型颈椎病系颈椎病的最早期类型,以长期慢性颈部疼痛为主要表现;以肌肉劳损、无力、耐力下降为主要原因;颈椎的稳定性受到轻度的干扰;颈椎的生理曲度减小或消失。此期,主要病变组织在于肌肉,椎间盘没有显著的退变。
如果疾病继续发展,椎间盘退变加重,颈椎不稳加重,进一步危及椎动脉,导致眩晕,则形成椎动脉型颈椎病;如进一步危及交感神经,使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则产生交感型颈椎病;如颈椎不稳并代偿性骨质增生压迫神经根,使上肢麻木,则形成神经根型颈椎病;如果压迫脊髓,使四肢麻木无力、大小便功能障碍,则形成脊髓型颈椎病。
总之,颈椎病从轻到重逐渐累及肌肉、椎间盘、椎间关节、椎动脉、神经根和脊髓,是一个稳定性逐步丢失和代偿的过程。
颈椎病重在预防,我们的理想是不患任何颈椎病;即使患了颈型颈椎病,最好能够把它消灭在这一状态,使之不向椎动脉型、交感型或神经根型颈椎病发展;已经罹患椎动脉型、交感型颈椎病或神经根型颈椎病者,一定要积极科学地治疗,防止向脊髓型颈椎病发展。
遗憾的是,许多人不用发展的观点看待颈椎病,而是孤立地看待上述症型,仅仅应用对症治疗的方法进行治疗,而并不采取任何防止颈椎病进一步发展的措施。其实,一个症状的消失并不代表疾病的治愈;相反,在一种症状消失之后,下一种症状到来之前,恰恰是疾病的发展阶段。肌肉无力和耐力下降是促进颈椎病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只要这一因素持续存在,颈椎病就会复发或加重。
总之,仅仅采用对症治疗的方法无异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以抑制疾病的发展。近年来,颈椎病的手术治疗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而保守治疗却一直停留在这种“对症治疗”阶段,可想而知,其结果肯定是颈椎病的反复发作、逐渐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