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是适合健康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之一,但有些妇女不适合避孕:
○重大疾病患者
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自肾脏排除,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因此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血液疾病和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增加血栓形成的风险,增加血糖,影响甲状腺功能。因此,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各种血液疾病、血栓性疾病和内分泌疾病应避免使用。
妇科肿瘤患者
由于妇科肿瘤、乳腺疾病多为激素依赖性疾病,服用含雌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应禁止使用。
精神病患者
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会出现误服错服等情况,造成不良后果。
○月经稀少者
避孕药可能会进一步减少月经。
年龄>45岁者
这一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使用避孕药。
年龄>35岁的吸烟妇女
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早衰。
哺乳期妇女
避孕药可以抑制乳汁分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