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需要长期的药物治疗,但药物维持治疗的类型和剂量应因人而异,主要取决于患者对药物的敏感性。有些患者虽然剂量大,但没有明显的副作用,可以很好地控制症状,不需要增加或减少剂量,有些患者不大,症状消失后患者可以正常生活、工作,然后不需要增加剂量。
一般来说,没有统一的标准来维持药物的剂量。目前最好、最实用的方法应该是实施剂量的个性化。近年来,专家们对更有效的治疗方法共同的看法。
如何选择维持治疗的药物?可考虑以下几点:
常言道,正规治疗时有效的药物,这一点毫无疑问。
2.尽可能单一用药首先,使用简单方便,患者容易接受。
3.联合用药也可供选择,只是当某种药物效果不好,出现副作用时。但是,这种方法应尽量少用,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4.长期抗精神药物也是一种很好的治疗方法。目前,我国有口服五氯利多、注射肌肉的氟奋乃静桂酸酯和氟哌啶醇。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维持治疗应该选择合适的剂量,力求有效防止复发而副反应最小,这样既能保证病人坚持服药,又能适应社会环境,恢复正常的生活。具体实行方法可采用:
1.低剂量一般为最高治疗量的1/2-1/4;
2.随着治疗剂量的继续,由于目前的治疗不再使用大剂量,一般的治疗量已经适合患者。此外,治疗后期的剂量已经减少,一些新药的副作用不多;
3.最合适的剂量应该是患者可以接受和耐受药物产生的副作用。剂量的变化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增减。
至于维持治疗的时间,应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对待:
1.精神分裂症治疗后症状缓解,实现临床康复,原则上要坚持定期维持治疗;
2.如果第一次发病,治疗及时,病情恢复良好,有良好的工作和家庭环境支持,患者可以应对各种精神压力和内心冲突,康复措施也有效。治疗2年后,应在医生指导下尝试减少或停药;
3.如果症状典型,治疗剂量大,恢复不满意,康复措施不完善,维持时间长,可达4-5年;
4.如果病情不稳定,有复发迹象,最好坚持长期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