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哪些药物该留,那些药物不宜留存呢?一般来说应掌握以下几条原则——
1、需要服用时间较长,而所剩无几不够一个疗程的药品不宜留存。
2、极易分解变质的药物不留。比如阿斯匹林极易分解出对胃肠刺激的物质;维生素C放置时间长了也会失去原有药效。
3、有效期短暂、没有长久保留价值的药物不留。最常见的是一些具有生物活性的药物如多酶片、胃蛋白酶合剂等药品,放置时间稍久就会失去原有的生物活性以至于失去药效。
4、包装破损的药物不留。药物的包装完好对药物的储藏是必须的。一些胶囊、丸剂、口服液等药物的包装破坏后,遇潮或与外界空气接触容易发生化学性状的改变而变质,因此如果包装不好的药物不宜长期储存。
5、没有标明有效期、失效期,或自己忘记标明购买日期、使用日期的药物不宜继续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