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雷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主任医师
老年人骨折后的饮食如下:1.在骨折后的2个星期内,由于骨折部位存在肿胀、疼痛、气血瘀滞,应食用清淡、易消化、易吸收的食物,比如新鲜的青菜、水果、瘦肉、蛋类等,不要食用含有脂肪较多难以吸收的食物,防止出现大便干燥以及便秘。2.在骨折后的2~4周时,由于骨折部位的肿胀、疼痛等症状已经逐渐减轻或消失,此时应当适当的食用一些含有丰富营养的食物,比如鱼类、骨头汤、动物内脏等,促进骨骼的生长,在骨折后的5周以上,患者在饮食上一般没有太多的禁忌,可多食用各种含有丰富钙、铁等矿物质的食物。